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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新办公场所logo墙制作询价通知书

2025-12-05 00:00 来源: 来源:浙江省消保委 时间:2025-12-05

    为提升单位形象,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增强员工归属感,新办公场所需设置logo墙。具体要求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新办公场所需设置三面logo墙:

    1、第一面墙的背景为5mm绿色钢化烤漆玻璃,尺寸为335*90cm=3.02平方,字为“8+3亚克力字+镜面不锈钢条”,字的logo大小为36*36cm,“大字14.3cm*13个,小字8cm*14个”;

    2、第二面墙的背景为5mm绿色钢化烤漆玻璃,尺寸为493*100cm=4.93平方,字为“8+3亚克力字”,字的logo大小为50*50cm,“大字14.5cm*13个,英文 7.5cm*24个”;

    3、第三面墙的背景为5mm绿色钢化烤漆玻璃,尺寸为605*80cm=4.84平方,字为“8+3亚克力字”,字的logo大小为38*38cm,“大字17cm*13个,英文8.5cm*24个”。

    (二)12月18日前完成三面logo墙的制作和安装。


    二、报价要求

    1.报价单位自行与询价单位进行对接,获取有关报价准备所需的详细情况及资料。

    2.报价单位应符合承接活动的资格条件要求,有提供所需服务的能力。

    3.报价应包括本活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以书面形式提交。


    三、报价单位资质等要求

    1. 项目成员有参与本项目的时间保证,能按时保质提交成果。

    2.如因询价响应人原因未能按时按质提交工作成果,给询价方造成损失的,询价响应人应赔偿询价方实际损失。

    3. 项目报价合理,且服务与沟通良好。

    4.因违法违规行为而被政府机关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不予考虑。


    四、项目预算

    15000元(超过预算的报价无效)。


    五、提交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必须密封,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2.响应单位的响应文件,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浙江省消保委秘书处。

    3.询价响应文件应当包含附件所列内容。

    以上资料(填写可参照附件)应在2025年12月9日17:00前送达浙江省消保委。

      报价单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立即取消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询价单位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依法依约追究对方责任。

    联系人:应老师;联系电话:0571-87060315-829。

    联系地址: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杭州市天目山路226号网新大厦802室。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

    2025年12月5日

    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新办公场所logo墙制作询价通知书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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