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19〕32号)和《浙江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浙总工办发〔2020〕16号)精神,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现将下城区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返还对象
小微企业,界定标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要求执行,本次界定时间以2019年12月31日为准。
返还经费归属期(非申报期)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基层工会上解下城区总工会的工会经费。拟分三期返还,本期返还工会经费税务申报归属期(非申报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基层工会上解下城区总工会的工会经费。
返还条件
已经建立工会组织、独立开设工会银行账户、独立进行财务核算的小微企业。集团公司子公司为小微企业但未单独开立工会账户的,不纳入返还范围。
审核返还
企业提交后将在七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果,如需修改请在收到反馈结果后三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审核通过后,区总工会将工会经费返还至申请单位工会账户或联合工会账户。
申报时间
2020年11月18日至11月30日
申报流程
由下城区小微企业在软件公司开发的系统中填写返还申请及提交相关资料。
企业通过点击“下城工会”微信公众号底部菜单栏→职工之家→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进行注册(如不能注册,说明贵单位不在下城区税务代缴清单内)。
【企业完成注册后】
↓
【如实选择行业类别】
(填写2019年末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企业人数)
↓
【准确填写企业工会账户
或联合工会账户】
↓
【上传以下4件材料】
①营业执照
②2019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的基础信息表
③2019年财务年报(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④工会银行账户的开户许可证或2019年12月份的银行对账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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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4件材料均要加盖企业公章后上传】
上传时,以照片格式或彩色扫描件均可(一定要清晰哦)
特别提醒!
不盖章审核无法通过!
不盖章审核无法通过!
不盖章审核无法通过!
返还经费核算方式
小微企业工会收到返还工会经费,贷记“拨缴经费收入”。基于切实减轻小微企业负担考虑,本次返还不要求小微企业工会开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票据》。
联系方式
下城区总工会:28910855、85820855
天水街道总工会:85160392
武林街道总工会:28995266
长庆街道总工会:87232547
潮鸣街道总工会:87294557
朝晖街道总工会:89198228
文晖街道总工会:85451105
东新街道总工会:88360135
石桥街道总工会:88153815
住建局工会委员会:8517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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